党建中心
【榜样力量】党建工作先进个人事迹展播

日期:

2024-03-12

  该同志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慢慢地加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把对党忠诚体现在做好党务工作、完成本职任务、提升能力本领的全过程。在担任自治区高院办公室党支部青年委员的过程中,处处以身作则,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创新党务工作方法,出色完成各项任务,为支部党建工作作出了突出贡献。所在的办公室支部先后被评为高院机关先进集体、先进基层党组织,被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获评最高法院“全国两会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

  把理论学习作为提升政治能力的关键路径,热情参加支部学习、党日活动、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等活动的筹备组织工作,主动参加研讨交流、分享学习体会,编发支部学习活动宣传信息30余篇,有效激发支部同志学习热情。一以贯之深入学习党史和党的政策理论知识,持续跟进学习习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细悟习法治思想,及时学习领会党中央、最高法院、自治区党委工作部署要求,在做好学习记录的同时,认线余篇,通过理论学习不断坚定对党忠诚的理想信念。

  恪尽职守、敬业奉献,全身心投入司法政务工作,立足岗位工作职责多次参与党史学习教育辅导报告、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报告等重要党建材料的起草、组稿等工作,作为文稿写作专班成员全程参与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主题教育工作,参与起草完成领导讲话、法院工作报告等综合文稿80余件,向最高法院、自治区党委报送信息60余篇,牵头创办编发《全区法院工作周报》50余期,充分的发挥信息服务决策功能;参与完成的《内蒙古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报》得到最高法院主要领导和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高标准做好会议活动服务保障工作,牵头研究制定自治区高院《会议管理制度》《党组会议事规则》等会议制度文件,有效提升高院机关会议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多次被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抽调参加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自治区省级领导干部读书班、自治区党委常委会等重大会议活动保障工作,得到党委办公厅书面表扬;被自治区高院选派参加全国“两会”和自治区“两会”驻会保障工作,圆满完成会议简报、听会保障、意见收集等工作,优良的工作作风和能力水平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严谨细致做好领导联络工作,多次协助院领导赴中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开展调研工作,形成专题调研报告9篇、督导反馈意见6份,有效促进工作提升和问题解决。

  牢记司法为民根本宗旨,立足本职工作为群众办实事,主动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疫情防控、信访积案化解等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利用休息日主动参加社区志愿服务20余小时;居家办公期间严格按照“双报到”要求参加居住小区疫情防控工作,担任楼栋长,第一时间建立楼栋微信群,及时回应关切、安抚情绪,为有困难的群众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共参与完成抗原分发、物资搬运、高风险楼栋值守等工作50余小时,展现了青年党员的良好形象。

  能够自觉遵守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法院工作纪律和制度规定,廉洁奉公、恪守原则、为人正派,把讲政治体现在“三服务”工作的全过程,从未出现重大过失或违纪违法问题。

  王胜利同志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将党建与执法办案、司法改革、审判管理等各项工作深层次地融合,助力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连续三年在全区法院审判执行质效实绩考核中位列第一,多次获得全区法院目标实绩考核先进单位等荣誉表彰。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毫不动摇地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新时代法院的最高原则,慢慢地加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认真落实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将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主责主业同研究、同部署,定期主持召开双向述职评议会议,把党建工作“软任务”变为“硬指标”。

  二是政治考察优先。坚持将政治标准放在党员干警考察考核、评先评优和晋升晋级的首位,科学设定考评标准并赋予党支部书记考核权,实行“考业绩先考党建”机制,实现党支部书记“有职又有权”。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着重看党员干警的政治表现,考察党员干警在重大关口、关键节点和急难险重任务中的举措,对政治上不合格、不过关的干警进行一票否决。

  三是提高教育培训实效。部署实施“培根铸魂”工程和司法良知专题教育,开展“法官讲堂”和“青蓝相承”传帮带活动,分级分类培训5142人次,302名干警进行师徒结对。每年制定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党支部学习计划,通过撰写读书笔记、学习心得、专题发言等方式提高学习效果,切实形成“党组成员带头学、支部书记领着学、每名党员主动学”的良好氛围。

  一是加强规范化建设。深入推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最强党支部”创建,建成的廉政警示教育基地被评为全市首批廉洁文化教育示范基地,第一党支部被评为市级最强党支部示范点,5个党支部被评为最强党支部。紧贴审判执行主责主业,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案促改等重点活动,常态化开展理想信念教育、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组织编排的蒋青春英模事迹报告情景会和情景党课《百年记忆》受到观看同志一致好评。

  二是严肃组织生活。组织全院党员认真学习《党支部工作条例》,对党支部基础工作、基本制度、基本能力进行梳理检视,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积极推行“党建+”和“一庭一品”工作模式,推进机关党建与审判执行主责主业“双融双促”。

  三是用好用足党建工作平台。为各党支部建成党员活动室,统一购置投影、电脑等电教设备,充分运用智慧党建平台信息化建设成果,督查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同时,积极落实党内关心关爱制度,关心关爱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每年春节和七一前夕开展走访慰问。

  一是激发队伍活力。以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为着力点,建立“党员先锋岗”“红石榴志愿服务队”等,号召广大党员当先锋、争奉献,评选18名盟市级审判业务带头人,其中2名干警被评为“全区专家型法官”,中院机关党委被评为全区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

  二是培育选树典型。从党员先锋中推选优秀法官、办案标兵、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等先进典型,把选树宣传工作当做根本性、长期性、战略性工作来落实。近年来,选树了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国优秀法官、自治区政法系统英雄模范、北疆楷模王爱林,全国模范法官、北疆楷模蒋青春,全国优秀法官那顺和朱珊珊等先进典型。

  三是强化示范引领。通过组建宣讲团、拍摄宣传片、编印事迹汇编、召开报告会等方式,组织广大干警深入学习英模典型的先进事迹,着力创先争优。2021年以来,全市法院共有21个集体和57名干警获省部级以上表彰,分管的审管办、行政庭先后获评全国法院审判管理优秀业务单位、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表彰。

  一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讨论,组织并且开展“百名法官进百企”活动,共走访企业470家,帮企业解决实际问题155个,受到自治区督导组肯定。审理的通辽力牧公司破产案累计清理债务3.18亿元,新增就业岗位300余个,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积极地推进“康乃尔公司”破产重整案,稳住800余名员工就业,帮助困境企业重获新生。妥善化解澄麟房地产公司诉请的行政协议案,停滞近两年的2亿元综合体项目顺利复工,实现政企双赢。

  二是创新加强审判管理。紧紧围绕自治区高院“蒙马奔腾”专项行动目标任务,优化绩效考核指标,全市法院形成抓办案、重质效的浓厚氛围。加强审判专业化建设,组织干警参与编写全区法院类案裁判规则指引和办案手册,推行类案强制检索,制定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涉金融审判案件类案裁判要旨,进一步统一裁判尺度,全市法院审判质量显著提升,一审服判息诉率89.85%,生效裁判申诉率0.99%。严格节点管控和审限管理,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同比下降76.63%。

  三是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推广应用“移动微法院”,提供立案、调解、缴退费、咨询、开庭等全流程在线服务,全市法院网上立案2.6万件,在线%。推广区块链司法应用,审判流程信息上链10万余条,借助“通法破产云平台”召开线场。

  四是加强代表委员联络。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通报工作情况。人大代表建议25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全部办结。全市法院全部建立“代表委员联络站”,组织并且开展“南北代表交叉视察法院”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座谈、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772人次。

  王胜利同志始终秉持机关党建工作“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的重要思路,心系法院、心系广大干警,在疫情期间带头驻院值守,为干警购置药物、协调医疗资源,以“融合式”党建和“暖心式”服务推动法院事业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构建起党建与业务共建共享、优势互补、共同提高的工作格局。